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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儿亡媳走一双儿女无人养 法官启动特别程序解民忧
作者:覃玉奇 郑小兰  发布时间:2016-08-01 15:28:54 打印 字号: | |
  儿子病亡,儿媳离家出走,一对双胞胎儿女仅靠爷爷抚养,但爷爷年事已高又多病,无力抚养一对孩子,为使小孩成为孤儿得到社会救济。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了一起特殊案件——宣告失踪案,依法判决宣告赵某月为失踪人。

  协合乡插旗峪村村民张某怡的儿子张某富与儿媳赵某月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女,后张某富因病去世,赵某月不堪家庭重负而离家出走,张某怡及其亲戚多次外出寻找,但都没有结果。

  抚养两个小孩的的重担落在了张某怡的肩上,可张某怡家境贫困,年近八旬,既无固定收入,又无劳动能力,儿子的病更是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实在无力照顾两个未成年孩子。当地基层组织、当地政府及该村精准扶贫后盾单位将该户列为重点精准扶贫对象,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申请孤儿的条件必须是父母双亡或者父母中一人死亡,另一人失踪。为了给两个未成年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在精准扶贫工作人员的关怀下,2016年3月初,张某怡到法院申请宣告赵某月失踪。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月自出走之日至今超过两年时间没有音讯,虽经申请人及其亲属多方查找,直至法院在报刊上公告查找,仍然下落不明,确应依法推定其失踪。申请人张某怡作为两个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申请赵某月失踪,符合法定宣告失踪的条件,应予以准许,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