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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抽头渔利 触犯刑律身陷囹圄
慈利县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
作者:李钰 王杏元  发布时间:2016-02-02 09:29: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慈利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吴某甲等12名涉案被告人均已获刑。

  2014年,吴某甲因赌博欠下巨额赌债无法偿还,遂在慈利县、石门县等地开设赌场。自2014年11月开始至2015年5月被公安机关破获,前后持续半年之久,不仅在慈利县零溪镇、通津铺镇、东岳观镇、零阳镇等多个乡镇的不同村中开设户外赌场,还在邻县石门县等地农户家里开设夜场。至2015年5月,赌场上相对稳定且分工明确工作人员近二十人,其中仅负责发牌抽水的“荷官”就有5人,期间,吴某甲还吸收吴某乙、闫某某作为赌场的合伙人,以拉赌客和坐庄方式与其合伙开设赌场。参赌人员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每场聚集赌资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元不等,平均每场抽取“水钱”约10万元。赌场不但抽头渔利,还放高利贷,赌场上有赌徒一天输140多万,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非法拘禁,给当地的社会治安留下隐患,老百姓对此敢怒不敢言。

  慈利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分别对各被告人依法判处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吴某乙等不服,提出上诉。张家界市中院于1月19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日前,本案涉案罪犯均已经交付执行。

  本案交付执行后,社会各界对此一致点赞,被告人的家属也认为,慈利法院对这些开设赌场的犯罪分子给予罚当其罪的处罚,对打击赌博行为,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良好作用。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