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和睦相处是幸福生活的重要一环。可谓是,远亲诚可贵,近邻情更浓;谦让风波少,野蛮灾祸多。10月26日,慈利县人民法院江垭法庭法官来到慈利县象市镇政府大院内,利用巡回办案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发生在邻里之间的生命健康侵权案。
陈某与卓某在慈利县象市镇双潮村2组是多年的邻居。2015年7月7日傍晚,陈某在自家烟地里给烟苗涂药,卓某赶羊路过此处时,羊突然窜到陈某的烟地里啃食烟苗。为此,陈某与卓某发生了口角,之后卓某用手里的拐棍击打陈某头部,导致陈某当场昏迷。事后经医院治疗,花费了治疗费用,陈某与卓某理论,但卓某并没有道歉悔过之意,陈某某只得将其诉诸法庭。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查明了案件事实,分清了责任,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达成当庭调解,被告卓某愿意支付原告赔偿金6000元。
慈利县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基础上,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理念,坚持调解与判决相结合的原则,力做维系邻里和谐关系的纽带,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