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以案释法
农村赡养起纠纷 上门调解纠纷平
作者:刘隆夫 刘曼  发布时间:2015-10-13 15:09: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桑植法院陈家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原被告两兄弟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每人赡养老人一个月,轮流负责,一起赡养纠纷在诉前就得到圆满解决。

  现年79岁的张某林老人是桑植县蹇家坡乡人,共有2子3女。张某林自去年瘫痪在床开始,一直由幼子张某洲赡养。因张某洲已离婚,照顾老人无法务工挣钱,老人的5个子女在今年3月达成第一份协议,由其余四兄妹每人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1500元给张某洲。在随后的几个月中,四兄妹给付了部分赡养费后,便以赡养费过高为由停止给付赡养费。由于张某洲需在家全天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张某林,无法外出务工,丧失经济来源后仍需抚养自己仍在读书的小孩,家中经济状况每况愈下,张某洲无奈将长子张某相和3位姐妹告上法庭。

  陈家河法庭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上门给张某相、张某洲耐心的释理明法,经过陈家河法庭长达3天的上门调解,张某相和张某洲达成协议:父亲张某林轮流由张某相和张某洲照顾其饮食起居,每轮一个月,照顾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因其3位姐妹因均已外嫁他乡,按时给付赡养费难度较高,张某相和张某洲不再要求其余三姐妹给付赡养费。一场赡养纠纷在诉前就得到了及时化解,使得张某林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来源:桑植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