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桑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的暴力团伙犯罪案件。该案被告人多达16人,旁听群众近百人,是该院自建院以来审理的被告人数15人以上刑事案件第二案。
公诉方称:2014年12月,被告人谷某军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2日。2015年1月5日,被告人钟某波等四人从桑植拘留所接回谷某军住进桑植县“城市客栈”,恰在宾馆走廊遇见谷某军女友向某银跟李某意一起。谷某军一气之下将二人拉进谷某军入住房间,并进行殴打。随后,谷某军等被告人驾驶两辆车将向某银跟李某意带至桑植西界山上,要求向某银跟李某意补偿谷某军20000元。向某银跟李某意在谷某军等人的殴打下答应下山筹钱。下山后,谷某军等人将向某银跟李某意带到桑植县金苑宾馆附近,并安排钟某波、钟某升二人看守,其余人先行离开。1月6日,李某意在筹钱过程中,被李某意的朋友向某辉等人发现。向某辉便通过手机叫来同伙,计划抢回李某意。随后向某辉等人从朱某亮处借来一支枪和2把砍刀赶至现场。在抢人的过程中导致李某意、钟某升等受伤。经鉴定,李某意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钟某升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该案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经过长达近10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