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的颜某某,69岁的王某某,本该是在家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因多次煽动他人加入“主神教”邪教组织,组织其成员公开进行带有邪教性质的聚会、祷告而锒铛入狱。
2015年7月16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经审理查明,两被告人王某某、颜某某受“主神教”邪教组织安排,在桑植县走马坪乡、人潮溪乡、西莲乡等地大肆宣扬、“信天意”、“保平安”,信主神可以有病治病、无病保平安等歪理邪说,积极煽动他人从事“主神教”邪教组织活动,两被告人多次组织发展的成员公开聚会、祷告,并以“奉献款”为由骗取他人钱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在法庭上两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经过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法庭认为两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庭判决两被告人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