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察院起诉→法院进行立案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2、检察院起诉→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受理后排期开庭;
3、公开审判的案件: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开庭3日以前公布案由→将开庭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公布→传唤当事人、通知辨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回避等权利;
5、法庭调查:宣读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被告人就指控的事实陈述;
6、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辨护→被告人最后辨护和陈述;
7、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判宣判;
8、被告人不上诉、检察机关不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人交执行机关;
9被告人上诉、检察机关抗诉→进入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