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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名拒执罪嫌疑人落网
作者:李远淼  发布时间:2015-02-10 16:13:04 打印 字号: | |
  2015年元月2日,拒执罪嫌疑人向玉莲在长沙高铁南站被长沙公安抓获,随后被移交给张家界公安局永定区公安分局,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这是自最高法院布置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工作后,我市首例落网的犯罪嫌疑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熊陵琳与被执行人向玉莲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民事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向玉莲应当偿还申请执行人熊陵琳280万元。该案《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向玉莲不仅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而且通过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将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应给其支付的工程款650余万元全部转入他人银行账户并在他人的协同下提现,至今仍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该案中仅追回15万元。

向玉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向玉莲涉嫌犯罪的相关材料、移送至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区公安分局。永定区公安分局于2014年11月12日对向玉莲进行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捕。
责任编辑:张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