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中心 > 诉讼指南
行政诉讼指南
作者:立案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7-05-04 15:48:25 打印 字号: | |
  一、 什么是行政诉讼?为什么有人称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法律?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并由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而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因此,有人说行政诉讼法是“民告官”的法律。

  二、在行政诉讼中谁是原告?

  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随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三、谁是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诉讼中被告被恒定为行政主体,是行政诉讼区别其他诉讼的重要特征。

  四、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规定,提起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六、行政诉讼证据种类有几种?是否提供的证据都能作为判案的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来源:立案信访局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