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执 行 书
作者:立案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7-05-04 11:19:27 打印 字号: | |
  一、格式

              申 请 执 行 书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等)

  被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等)  

  申请事项:(写明执行依据和执行标的和数额或要求履行的行为)

  申请事由:双方因       一案,经   人民法院  字第  号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调解)后,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未(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判决书(或调解书)

  二、说明

  1、申请执行仲裁委裁决的,申请事由部分应改写为“……,经××仲裁委作出的第 号裁决,……”;

  2、申请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事由部分应改写为“……,经××公证处公证并作出的第 号公证书,……”;

  3、申请事项要填写明确。
来源:立案信访局
责任编辑:张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