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腾让房屋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江文祥、张家界顺世龙大酒店有限公司将承租的房屋腾让给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以便张家界市永定区地税局办公大楼顺利搬迁至顺世龙酒店,促使张家界图书城工程建设走上了快车道。
张家界图书城在工程拆迁过程中,永定区地税局属拆迁范围。通过张家界市政府的协调,将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所有的顺世龙酒店置换给地税局。2011年5月,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与江文祥、张家界顺世龙大酒店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协议,由江文祥、张家界顺世龙大酒店有限公司在2011年6月底前腾让其承包经营的顺世龙大酒店,并移交全部资产,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分期给予补偿1245万元。尔后,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按期支付了补偿款,但江文祥在移交部分财产后,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移交其占用8间房屋,致使永定区地税局迟迟不能顺利搬迁过去,从而严重阻碍了张家界图书城的建设。
张家界图书城属该市重点工程项目,聚图书销售、图书阅读、文化创意与消费为一体,重要性不言而喻。2014年3月27日,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向其宣讲法律,敦促自觉履行,限期腾让房屋。但被执行人江某对执行法官的耐心规劝与讲解置若罔闻,拒绝腾让。
经过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充分准备,4月24日,法院组织了10多名执行人员、10多名法警依法对本案进行强制执行。通过财产清点、物品搬运、拍照摄像、现场防控和被执行人情绪安抚及稳控等,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有条不紊。三个多小时以后,被执行人室内的所有物品,被全部搬离到被执行人的住所指定接收,案件终于顺利得以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从而也助推了市重点工程张家界图书城建设走上了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