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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起纷争 出手酿命案
宋先辉涉嫌故意杀人案一审开庭审理
作者:王章森  发布时间:2014-04-01 14:29:45 打印 字号: | |
  4月1日上午,由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先辉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60多名市民旁听了庭审。

  被告人宋先辉,绰号“毛毛”、“猴子”,系张家界市永定区枫香岗乡宋家岗村三组村民。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8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宋先辉在市城区大成山水酒店路段乘坐被害人彭某驾驶的出租车返回其家中,到达家门口后,宋又要求彭某调头开往该乡丰泉村,当车行至该乡宋家岗村车公垭路段时,宋要求下车小便。宋下车后在路边抽起了烟,彭某见状便下车询问宋的乘车目的地,并因车费问题与宋发生争执,宋遂生报复之念,即趁彭某不备,用随身携带的斧头从背后连续击打彭某的头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