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春节前夕,辛苦劳作了一年的果农都期盼着拿到自己的血汗钱高兴地过年,然而慈利县苗市镇74户果农却在卖出自己的柑橘后的1年多时间里没有讨回货款,通过慈利法院苗市法庭主持公道,终于赢来了讨得货款的希望。
2012年底,杨某在慈利县苗市镇设立收购点赊购果农的柑橘,果农出于对杨某的信任,纷纷将柑橘卖给他,杨某分别分户立下了借据。但在果农讨要货款时,杨某却以自己与某公司系委托关系不能直接付给果农货款为由赖账。无奈之下,74名户果农将杨某告上法庭。2014年1月20日、21日,慈利法院苗市法庭连续两天公开开庭审理这一系列买卖合同纠纷案。
在马年春节前夕,慈利法院苗市法庭干警,加班加点将这起涉及“三农”的系列案及时结案。对该系列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杨某在判决生效5日内偿还其拖欠74户果农的货款23万余元,平静了74户果农焦虑的心情,春节后该起系列案判决书已生效,现法院正在积极执行中,争取尽早帮助果农们追回他们应得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