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黄某从中国银行按揭贷款4万余元购买了一台吉利远景牌家用小车,在按揭贷款未偿还完毕的情况下,黄某未经债权人中国银行同意,擅自将该车辆变卖给万某。三个月后,万某又以3万元价格将该车辆转售给杨某。同年9月,杨某又以4万元价格再次将车辆转卖滕某。2012年4月,因黄某购车按揭贷款逾期未还,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拍卖该抵押车辆。慈利县法院受理后依法从滕某处扣押该车辆并予以处理。为此,滕某多次到外地找杨某协商,因协商未果便向法院起诉杨某,杨某见情形对自己不利也到法院起诉万某,万某见此情况又找黄某追偿,3人连环要求返还购车款。该连环欠款案经慈利县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均向法院申请执行。3月底,慈利县法院依法强制扣划了杨某存款4万元。因合并执行中,万某、黄某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杨某损失法院难以帮助追回。
结合该连环案,法官提醒正要购车的朋友:为避免购车后的烦恼,切记在购买二手车时,要到车辆登记部门进行“三查”,即一是查询欲购车辆有无抵押登记;二是查询该车辆的违章事故记录;三是查看该车辆保费缴纳情况,从保费缴纳金额可以判断车辆有无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