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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打拐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张家界召开
作者:汪坚 文俭  发布时间:2012-09-14 09:54:45 打印 字号: | |
  日前,全国部分省市法院打拐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以及来自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山东、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浙江、福建、甘肃等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尔梅出席会议并在总结讲话中要求,要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标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黄尔梅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打拐专项行动,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强化调研指导和法制宣传,打拐工作成绩显著,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诱发拐卖犯罪的原因依然存在,被拐妇女儿童的去向日趋复杂,出卖亲生子女及跨国、跨境拐卖案件逐渐增多,当前打拐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仍然是阶段性的。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一步做好打拐审判工作。

  黄尔梅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继续保持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严惩态势,根据当地拐卖犯罪的形势,综合考虑拐卖手段、人数、拐卖去向、危害后果等具体情节,该依法重判的必须坚决依法重判,直至判处死刑。除对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强抢、偷盗、哄骗儿童的拐卖犯罪要依法严惩外,对以牟利为目的生育子女出卖、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也要依法、稳妥地加大惩治力度,重视遏制犯罪源头,铲除“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在对拐卖犯罪总体上从严惩处的同时,要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注意区别对待,对于整体上犯罪情节一般,又具有各种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罚,确保量刑公正、罚当其罪。

  黄尔梅指出,要密切关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进一步统一法律、政策和证据把握标准。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工作方式,与公安、民政、计生、妇联等部门密切协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建言献策。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努力营造全民反拐的社会氛围。

  会议期间,黄尔梅考察了湖南省优秀法院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观摩了旅游速裁法庭。黄尔梅表示,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充分考虑景区特色和旅客需求,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旅游速裁法庭工作模式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生动实践。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对近三年的打拐审判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会议代表对拐卖犯罪案件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来源:张家界中院
责任编辑:张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