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张家界召开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水平所作的《关于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张家界市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与政府支持,着力化解重大系列案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在依法依规执行中,倡导“生道执行”,努力激活困难企业,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循环;并不断坚持能动司法,注重创新执行,竭力化解社会矛盾;突出民生意识,加大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公正意识,加强执行工作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水平。自2010年1月至2012年7月,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946件,执结案件4163件,执结率为84.2%,为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6.57亿余元。其中,市中院受理159件,执结135件,执结率84.9%,为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3.4亿余元。
会后,市中院罗水平院长、执行局周先勇局长及其他法院干警参加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分组讨论会,听取了人大代表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代表们一致认为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项报告做得很全面、很真实、很客观,当前法院的执行工作很难,执行部门很不容易,执行工作很有成效。代表们对此表示赞同,对两级法院过去几年的执行工作深表满意。
在对工作报告给予肯定的同时,代表们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支持和理解执行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树立法官形象,增强法院的公信力。三是善于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拨付专项工作经费,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