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社区居民法律意识,让社区居民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纠纷,武陵源区法院不断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的活动,受到了社区干部以及社区居民的热烈欢迎。
2012年3月1日上午,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军地坪吴家峪居委会开庭,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王某、毛某(王某、毛某系夫妻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在民事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于2012年5月1日前给原告李某支付下欠的油漆粉刷工资12400元,毛某对该款承担连带责任。
2002年,王某、毛某与李某达成口头协议,由李某对王某、毛某的房屋进行室内油漆粉刷工程。李某如约完工后,王某、毛某仅支付一部分工钱,至2010年2月11日仍欠下李某12400元。李某多次持有王某打下的欠条找到王某、毛某支付欠款,但王某、毛某以种种理由搪塞,李某遂诉至法院。此案件是武陵源区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精心挑选的,是在居民生活中发生的比较常见的纠纷案件之一。法官力求通过审理居民身边纠纷案件,让群众知道法律其实离生活很近,让居民在遇到实际问题时都能首先想到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本次审判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代表、委员参与了庭审活动意见表的调查,从法官的庭审公正性、庭审效率、认证质证水平、法官形象上进行了评定,代表、委员对本次庭审活动的评价满意率百分之百。
区人大代表毛至政在庭审后对法官说:“审判进社区这种活动太好了,既审理了案件,还教育了群众,希望法院多开展此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