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九时,张家界中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肖代刚贩卖、运输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5月18日,被告人肖代刚从广东省中山市携带449.33克冰毒乘车返回张家界准备贩卖。次日到达张家界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同时,从其住所搜得冰毒9.22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代刚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非法贩卖、运输冰毒458.55克,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且肖代刚是毒品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