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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女拒付帮工母医疗费 法官果断保全抚慰慈母心
作者:覃玉奇 李松儒 黄至能  发布时间:2011-10-20 21:58:17 打印 字号: | |
  10月18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年近半百的吴妈妈向全体执行法官深鞠一躬,眼含热泪激动地说:“谢谢法官,我的医疗费终于有了着落,你们才是我的亲人啊!比我的儿女还要亲!”。

  吴妈妈名叫吴国元,老伴儿早年去世,在农村操劳了一辈子,眼看儿女都已成家立业,本应颐养天年,享享天伦之乐。可女儿毛凤群、女婿许坚池夫妇在武陵源城区开餐馆正缺人手,她主动过来为女儿女婿餐馆帮工。2008年10月4日,吴国元在餐馆帮工时不慎摔倒在地,致右股颈骨骨折。女儿毛凤群、女婿许坚池夫妇在医院为吴国元交了7000元医疗费后不闻不问,甚至不顾母女情分,恶语相向。吴国元老人只好举债支付医疗费用,2010年4月,吴国元又借钱取出了身体内的两个钢钉,尚有一个钢钉暂未取出。其伤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取出最后一个钢钉尚需1.2万元。吴国元育有两女一儿,儿女之间互相扯皮,都不愿为她支付近八万元的医疗费,吴国元悲痛万分、伤心欲绝,心里的伤痛远比身体的疼痛大,最后,她不得不拿起了法律的武器。

  2011年8月26日,吴国元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武陵源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武陵源法院经审查,果断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依法冻结了女儿毛凤群、女婿许坚池夫妇在银行的存款4万元。

  9月9日,吴国元将毛凤群、许坚池夫妇告上法庭,法院追加吴国元的另外一儿一女参加诉讼。通过开庭审理,法庭教育,吴国元的儿女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支付老人的全部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9月26日,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吴国元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及鉴定费等共计8万元,毛凤群、许坚池夫妇俩承担其中的65%,计5.2万元,其余部分由另外两兄妹承担。

  民事调解书签收后,毛凤群、许坚池夫妇及另外两兄妹均按协议自动履行完毕。吴国元的医疗费终于有了着落,她那颗伤痛的心也得到一丝抚慰。
来源:武陵源区法院
责任编辑:张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