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通津铺巡回法庭干警来到高峰土家族乡槐树村,在案发现场妥善调解处理了一起叔侄之间因争夺水源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原告黎某某与被告黎某系叔侄关系,高峰土家族乡槐树村人。2008年,原告在被告父亲所属的山上发现一处天然山泉,进行了简单开发,围了一个小引水池。不久,山泉水流越来越大,原告一家根本用之不竭。被告见状,亦在紧挨原告的小引水池下方修建了一个大水池,为防止小孩失足掉入池中,就用水泥砖砌了一米多高的围墙。因双方系叔侄关系,一直倒也相安无事。今年以来,天气较往年干旱,水流有所减小,原告认为引水管没有接到水,就来到水池边想把引水管搞好,但被告大水池的围墙阻碍了其检查,于是一气之下就把被告砌的围墙推倒,双方遂发生纠纷。从开始的口头争吵到互相割断引水管,再到原告家门窗被砸坏,冲突不断升级。村委会、乡政府多次派人进行调解,未果。
通津铺法庭了解情况后,为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及时启动“三调联动”机制,邀请该乡干部、村书记现场查看,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原、被告均被法庭干警踏实的工作作风所感动,经与槐树村村委会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水源收归槐树村村委会管理,村委会派人对水池修缮,双方在村委会的安排下进行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