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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父债子还留美谈
作者:朱爱国 王波 张武  发布时间:2011-07-25 11:30:28 打印 字号: | |
  随着吕某军将14.5万元现金交给慈利县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手中时,这起拖欠信用合作社四年之久的不良贷款终于画上句号,一起“父债子还”的真人真事也随之成为全县的美谈。

  66岁的慈利县东岳观镇村民吕某科因生产经营需要,于 2007年的6月、12月在本县杉木桥信用社、东岳观信用社两次贷款14.2万元,后因经营不善,一直未能给信用社偿还贷款本息,仅利息就拖欠2.157万元。2011年5月底,慈利县法院根据全县清收不良贷款的部署安排,专门设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巡回法庭,在县信用联社的配合下,在全县范围里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清收不良贷款专项审判活动。县信用合作联社与吕某科的贷款纠纷案在巡回法庭立案后,吕某科因年老体弱多病且无经济来源,已无法偿还所欠本息16.357万元。吕某科的42岁儿子吕某军见状,本着诚信、孝悌原则,主动到巡回法庭与县信用联社协商,表示愿替老父亲清偿贷款。通过法官及时主持调解,吕某军自愿替父偿还贷款本息14.5万元,县信用联社也自愿放弃应收的1.857万元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调解协议达成后,吕某军当天就筹资14.5万元送到巡回法庭,比约定的偿还日期提前4天替父亲付清贷款本息。
来源:慈利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