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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打亲情牌 化解车祸案
作者:覃玉奇  发布时间:2011-07-14 17:58:12 打印 字号: | |
  7月14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再现感人一幕:申请执行人高建国与被执行人高惜珍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将最后一期赔偿款6000元兑现完毕,两位当事人的妻子相拥而泣,均表示尽弃前嫌,重归于好。对法官原情执行、化解两家亲戚的怨恨感激不尽。

  原来,当事人双方原本是姑妈表亲关系,2010年11月,高惜珍请老表高建国为其修建私房,2011年1月16日,工地上一名个人生病,高惜珍的妻子安排高建国去乡医院买药,高建国驾驶着自己的摩托车在返回的路上翻入山沟,致左小腿多处骨折,构成七级伤残。经治疗,花去医疗费等4.5万余元。事故发生后,高建国认为是受高惜珍的安排办事,故要求高惜珍承担赔偿责任;高惜珍认为发生车祸的原因是高建国无证驾车且驾驶技术太差造成交的,责任应由其自己承担。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2011年4月27日,经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民事调解协议:被告高惜珍自愿支付原告高建国各项经济损失30137.2元,定于2011年5月27日前付清。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高惜珍未按协议履行。2011年6月18日,高建国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高惜珍自动履行了22137.2元,其间,双方又发生口角,高惜珍不愿履行剩余的8000元。执行法官通过查询,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没有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只好再次上门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当了解到被执行人为修房子,不仅用尽了全部积蓄,而且还到处举债,上次支付的赔偿款中,大部分是借来的。执行法官邀请当地基层组织代表参加,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案发现场召开执行协调会,利用当事人是表亲关系,巧打亲情牌,以情动人,高惜珍被感动了,表示愿意借钱履行,高建国也表示自愿放弃部分权利。2011年7月13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按民事调解书的约定,高惜珍应支付原告高建国各项经济损失30137.2元,已经支付22137.2元,尚欠8000元,定于2011年7月14日支付6000元,余下2000元,高建国自愿放弃。
来源:武陵源区法院
责任编辑:张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