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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中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1-03-21 16:23:46 打印 字号: | |
  张家界法院网讯 3月21日,张家界中院召开院务会,专题学习传达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张家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庆富主持会议并传达了王胜俊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中院班子成员、各局庭室科队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庆富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王胜俊院长提出的“3235”精神上来,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两项主题实践活动,有效推动队伍建设、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三个提升,努力实现五个方面大有作为。

  刘庆富院长强调,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要密切联系司法审判实际,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职能,在增强服务大局实效上下功夫;二要积极推行“阳光司法”,在提高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三要深入开展“四项活动”,在激发队伍活力上下功夫;四要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在强化司法保障上下功夫。
责任编辑:张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