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在平凡中铸就辉煌
——记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张家界中院法官汪云辉
有这么一名女法官。
她沉默寡言,但内心却饱含热情;她不事张扬,但工作却极为出色;她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却以润物无声的真诚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她没有震憾人心的豪言壮语,却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把每一位来访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
她在立案信访窗口默默工作十五年,经手审查立案的案件一万余件,办理程序案件六百余件,接待来访群众三千余人次,以真情和耐心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在她所承办的全部案件中,没有出现过一件错案或因矛盾激化而引起上访。
她从事法院工作二十四年,先后获得张家界市十佳政法干警、湖南省法院优秀女法官、湖南省三八红旗手、湖南省十杰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还曾三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两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
她,就是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汪云辉。
“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的好法官”
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工作部门,主要从事立案审查、信访接待和申诉复查,虽说是人民法院的“窗口单位”“形象部门”,却也是“冷”部门、“苦”部门、“难”部门。新形势下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缠访闹访问题层出不穷,“信访不信法”观念普遍存在,当事人吵、闹、哭、骂等令人头疼的现象家常便饭,很多同志别说去立案庭工作,说起来都只摇头。而汪云辉却不一样,她工作从不挑肥拣瘦、讲价钱,服从组织安排在立案窗口一干就是十五年。她深知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形象,责任十分重大。作为在“窗口”工作的法官,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及时答复,秉公处理;对其提出的不合法要求,则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以理服人;对弱势群体更注意真情关爱。
2003年7月的一天,家住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办事处的两名吴姓村民,情绪激动地来到立案大厅,表示对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发出的《领款腾地通知书》不服,认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程序不合法,要求立案与政府打官司。汪云辉递上热茶,请他们坐下别急,认真向他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诉他们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有书面的行政起诉状,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被诉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等。两名吴姓村民听明白后,心平气和地回去准备。临走时,汪云辉还送给他们1本《人民法院审务公开指南手册》。第二天,两名吴姓村民带着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再次来到立案大厅。汪云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为他们办理了立案手续。两名吴姓村民十分感激,连声夸汪云辉“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的好法官”。
汪云辉不仅在感情上与人民群众融为一体,更有一种“把当事人当亲人,把老百姓的事当成自己事”的百姓情怀。
2007年10月,汪云辉收到原告李某从江西省赣州市邮寄的他与陈某诉张家界某公司证券民事赔偿的民事诉状,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该类案件由长沙中院集中管辖的规定,汪云辉电话告知李某应向长沙中院提起诉讼,同时告知当事人将民事诉状及相证据材料退回,但当事人要求将其民事诉状及证据材料转交长沙中院,应当事人的要求,将材料转寄长沙中院。后李某电话告知汪云辉,他的民事起诉已由长沙中院受理。每当说起这件事,李某深情地说:“如果每个法官都能像汪法官这样,把当事人的事当自己的事,时刻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我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值得当事人信赖的好法官”
汪云辉在立案工作中体会最深的是:群众事无小事,要学会换位思考,要认真对待第一位当事人来访诉求。立案窗口就是当事人的“问询处”,有时甚至还是那些受了委屈对法律不理解、性情急躁或有其他原因的当事人的“出气筒”,作为立案员只有时刻保持信心、热心、耐心、细心,站在群众的立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与信任。
她是这么想,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70多岁的周老太太年老体弱,有风湿病,2003年7月,她拄着拐杖来到立案大厅上访,汪云辉热情地接待了她,把她扶上座椅,倒上热茶,听她详细陈述原委。原来她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不服法院判决,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因家庭生活困难,体弱有病,要求免交上诉费,经过认真核实调查,她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了免交了上诉费的手续,案件得以及时进入审理程序。
2004年12月,汪云辉接待了当事人吴某。吴原是慈利县地税局的职工,为落实退休待遇问题将地税局告上了法庭。因对一审判决不服,他提起上诉,一审法院给其发出了催交上诉费通知书。于是,他来到中院立案大厅,问汪云辉能否减免上诉费。汪云辉接过催交上诉费通知书,发现通知书上没有写明交纳上诉费数额,便想看一下他的上诉状和一审判决书,但他吱吱唔唔并用手摸了摸衣服口袋,却未拿出一审判决书和上诉状。汪云辉便打电话问一审法院,得知一审法院要求吴交纳上诉费3000元。在汪云辉与吴交谈中,了解到他体弱多病,生活窘迫,即告诉他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看到汪云辉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吴打消了思想顾虑,不好意思地从怀里将判决书和上诉状拿出来递给汪云辉,并道出初衷。原来,吴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到中级法院来的,如果法官冷漠推诿,他就到市人大上访去,还要到报社反映情况,要求进行舆论监督。现在遇到了自己值得信赖的法官,他相信二审法院一定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临走时,吴某由衷地祝福汪云辉:“好人一定会有好报。”
“恪守清廉承诺的好法官”
在汪云辉的办公桌上,有一张写着“执法如山,清廉如水”的硬纸片,这就是她的座右铭。汪云辉时常告诫自己:作为一名法官,清正廉洁是最基本的职业素质,选择了法官职业,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唯有清正廉洁、努力工作,才能对待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这也是她面对天平和党旗作出的庄严承诺。为了这份承诺,她无时无刻不在注意着自己的一言一行。
立案庭把着案件的第一道关口,掌握着矛盾纠纷能否进入诉讼程序的决定权。作为张家界中院的专职立案员,经常会有人找她,向她求情,希望能在立案时睁只眼闭只眼,放宽受案标准,少算诉讼费用。面对当事人、律师,甚至亲友的说情、送礼、请吃,她从来都是义正言辞地拒绝。
2004年1月,汪云辉在立案大厅接待了张家界市永定区王家坪镇桥边河村龙洞湾组村民代表全某,他说,该组不服永定区人民政府林业行政处理一案,原经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撤销了永定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理决定。现永定区政府重新作出处理决定,该组对永定区政府重新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这一次想到中级法院来起诉,他认为该案如果再到永定区法院起诉、担心永定区法院审理此案时会受到区政府的行政干预,但到中级法院起诉,又担心中级法院不会受理。于是,他在起诉材料中悄悄夹带了一个小红包,里面装了二百元钱,请求汪云辉受理此案,汪云辉毫不犹豫地当场将红包退还给了全某。经审查,该案符合由中级法院受理的条件,汪云辉很快为全某办妥了全部立案手续。汪云辉廉洁高效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事迹迅速在村民中广为传颂。
汪云辉以实际行动兑现了自己的人生诺言,熟悉她的人都说,汪云辉过得硬,经得起考验。
星移斗转,二十四载春秋。汪云辉在自己心爱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青春在平凡中闪亮,辉煌在平凡中铸就。她无悔于青春,无悔于法律,无悔于党和人民。为了法官这个崇高的事业,为了法律这份庄严的承诺,她正以更大的热情挥洒自己辛勤的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