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美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副主任刘桦、市政协副主席袁晓天出席会议。各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市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张家界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昌爱主持。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美林在讲话中指出,2010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十二五”规划和国家首批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开好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加强业务培训,推进规范化建设、正规化管理,提升司法水平,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队伍形象要求越来越高的期盼;要自觉坚持和服从市委的领导,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主动服务发展,为全市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张家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庆富在题为《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办案质量,不断取得全市法院工作新发展》的工作报告中,简要回顾总结了全市法院2010年的各项工作,重点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刘院长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全市法院在2011年,一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实效。立案工作要加强和改进“窗口”建设,刑事审判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民商事审判要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行政审判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执行工作要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审判管理要落实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二要积极推进阳光司法,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进审务公开,深化“三进”服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三要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法治湖南,湖南法院怎么办”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四要努力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司法保障。
会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福明宣读了2010年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的表彰通报,并举行了颁奖仪式。武陵源区法院、永定区法院作了经验介绍。中院班子成员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分别向张家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庆富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定昂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