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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杨芳事迹
  发布时间:2011-02-28 16:00:19 打印 字号: | |
  杨芳同志是一九九四年到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十六年的法官生涯,她先后到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工作。自1994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凭着执着的敬业精神、娴熟的庭审技巧、热忱的服务态度,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2000年到行政庭以后,平均每年结案在40件以上,连续4年协调案件率均在30%以上。2008年底至今,杨芳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2件,成为张家界市法院行政审判系统资历最深、能力最强、案件最多的优秀办案能手。

          心系百姓 依法维权

  杨芳同志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在庭长的带领下,和其他同志一起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切实解决老百姓告状难的问题。对因不服武陵源景区2001年大拆迁补偿标准而多年上访的116户被拆迁人,在中院依法受理后,给杨芳同志一次性分配了40件案件,她毫无怨言,认真阅卷,细致调查,精心准备,及时开庭,并依法作出了处理。对于因某些政策方面的原因张家界市法院暂时不能受理的案件如控违拆违、城市改造方面的案件,当事人找到她后,她积极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建议由省高院指定异地法院审理。对本地基层法院不便审理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愿受理的案件,她严格依照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将五件案件指定由辖区范围内的异地法院审理,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诉权。杨芳同志作风泼辣,工作积极主动,案件一到就及时做好开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及时开庭,及时处理,从不拖拉,平均结案期限一审不超过50天,二审不超过30天,从来没有当事人因案件久拖不决而投诉她。她每次在开庭前都会认真弄懂案情,制作详细的庭审提纲,明确庭审重点和焦点,并及时向合议庭其他成员通报案情,让其他合议庭成员也熟悉案件,使庭审重点突出,分工明确,有的放矢,不流于形式。她制作的裁判文书逻辑清晰,说理性强,服判息诉率高。同时她很注重加强对当事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如屈先玉等三人申请永定区法院国家赔偿案,通过她耐心细致的辨法析理,三名老上访户自愿服从法院的处理,表示不再为此事上访。

          严格执法 公正审判

  作为一名从事多年行政审判的法官,她深知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既有监督其依法行政的职能,也有维护其作出的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因此,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十分重要。她和庭里的其他同事几乎每年都要对全市的行政机关走访一遍,听取意见建议,就案释法,消除隔阂。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该“得罪”的地方就要“得罪”,该维护的地方就要维护。正是由于她坚持这种原则,在她所办理的一件公安行政处罚案件中,她没有顾及公安机关的法制科长是其同学,而将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处罚撤销了。事后,那位科长同学打电话给她说,“老同学啊,我真的对你有意见,你太不给我面子了”。面对同学的指责,她只能苦笑,她为此而失去了一位关系好的同学。对于行政机关的非诉执行案件,只要是合法的,她就果断予以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而树立人民法院不偏不倚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使行政机关由刚开始的抵触变为应诉,由败诉后不理解法院,变为心服口服、自找原因,做到输赢皆持平常心。几年来,行政机关主动请行政庭法官为他们讲课,每年都在四十人次左右,她还与庭里的其他同事一起参与行政机关出台重大行政行为之前的论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是由于她和她所在行政庭同事的支持与监督,她所在市的行政审判司法环环境变得十分宽松和谐

            清正廉洁 文明办案

  杨芳同志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拒礼、拒贿、拒吃请,表现出一个人民法官拒腐蚀永不沾的优秀品格。办案中他文明接待,以理服人,善于做当事人或告诉来访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让他们顾虑而来,满意而归。在庭审过程中,他具有较高的驾驭庭审能力,在依照法定庭审程序开庭的同时,抓住双方当事人争执焦点,展开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说理,使当事人输得明明白白,赢得堂堂正正,从未因自身原因引起当事人上访、群访等不良事件发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着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人生信条。

  作为一位从事法院工作16年的法官,靠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对审判工作的一片热爱,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忱,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
责任编辑:张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