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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柔情让高墙里重现春天般温暖
作者:朱爱国 熊中正  发布时间:2011-02-24 08:18:14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1月8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通津铺人民法庭把法庭开进监狱,在监狱狱警的配合参与下,妥善调处了一起涉及服刑人员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康某与被告周某婚前系同村同组村民,于1988年12月26日登记结婚,婚后于1989年9月13日生育一女。1996年,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携家外逃,期间又于2004年12月17日生育一子。2009年4月21日,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不久被判处无期徒刑,羁押在湖南省德山监狱服刑改造。2010年9月21日,原告康某为了今后的生计,向县法院通津铺人民法庭起诉离婚。由于周某正在服刑,如果贸然判决离婚,不利于被告改造,也容易引起其他矛盾。为此,法庭审判人员在征得康某同意后,全体合议庭成员与康某一道到周某服刑的常德德山监狱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庭审。在审判人员和监狱狱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庭审中,周某表示自己的所作所为确实对不起妻子康某,愿意同康某离婚。康某也向周某表达了祝福并主动送上自己仅有的200元钱,让周某做零花钱,希望他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重新做人。
来源:慈利法院
责任编辑:张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