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用“三个没想到”盛赞慈利县阳和法庭
作者:刘楚明 吴远春 发布时间:2010-09-06 1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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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某系常德人,与慈利人王某、易某等4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后,诉至慈利县阳和法庭,法庭依法及时判决4被告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判决生效后,4被告互相推诿,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阳和法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联合县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于9月2日依法对4被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4被告慑于法律的威严,及时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9月3日柴某在领取执行款时,连连感叹道:“真没想到我的案子会了结得这么快,也没想到我打官司只花了50块钱,更没想到慈利的法官对我这个外地人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