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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阳和法庭灵活调解化解赡养纠纷案
作者:朱爱国 黎昌庆  发布时间:2010-08-11 14:57:36 打印 字号: | |
  慈利县法院阳和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大力弘扬便民、利民司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采取诉讼外、诉讼中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连续成功化解了三起赡养纠纷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慈利县阳和乡凤渔村年过七旬的妇女王某某,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加之其大儿子有精神障碍、小儿子在外未归无法联系的实际问题,长期无人赡养,生活无着。王某某先后到当地村支两委、乡司法所反映自己困难,并到阳和法庭咨询。阳和法庭干警了解情况后,耐心给王某某讲解法律规定,并告诉老人因她小儿子在外无法联系,通过诉讼途径难以达到赡养目的,只有等待儿子回来后才能妥善处理。法庭干警的耐心解释,让老人心情平静下来。考虑到老人目前的实际生活困难,法庭干警每人又拿出100元钱放进老人的手里,老人接过钱连声道谢,称赞法庭是老百姓的好法庭。

  慈利县洞溪乡保安村85岁老妪吴某某诉七个子女赡养纠纷案中,阳和法庭干警在立案前通过案情分析,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出发,认为该案以调解处理为佳,遂与乡联村干部和村干部联系,决定到保安村巡回办案。法庭干警将老人的子女请到该村村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给他们逐一做思想工作。刚开始,老人的这些子女相互指责推诿,都不愿意赡养老母,通过法庭干警的反复劝说、多次宣讲法律知识后,老人的几个子女终于言归于好,达成了赡养母亲的一致意见,并当场支付了部分赡养费用。

  慈利县洞溪乡洞溪村年近九旬的鲁某某与三个儿子赡养纠纷案,2006年经法院调解结案,调解书确定三个儿子按顺序每人每年赡养父亲四个月。今年,鲁某某长子按约定轮到赡养父亲时,以父亲财产被另外两个兄弟所占为由不愿意继续赡养父亲。鲁某某在其次子的带领下多次到乡党委、政府要求解决问题,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阳和法庭干警获悉情况后,驾车近百公里跋山涉水赶到洞溪乡政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联系村干部将鲁某某的三个儿子传到乡政府,分头与乡、村干部做三兄弟的思想工作,重点对老人的长子从道德、法律、习俗等多个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但鲁某某的长子不听法庭干警的劝解,称父亲偏心、自己不愿赡养他,并扬言与另外两兄弟拼过你死我活也不养老。法庭干警见在乡政府继续做三兄弟调解工作有可能激发矛盾,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决定换一种调解方式,将老人的长子带到县城,请在县城工作的亲友协助做思想工作。回到县城后,在法庭干警与亲友的劝说下,老人的长子心悦诚服地表示愿意按法院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继续赡养老父亲。
来源:慈利法院
责任编辑:张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