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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优秀法院武陵源区法院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0-07-08 16:23:25 打印 字号: | |
2009年,武陵源区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工作稳步推进,队伍形象持续提升,服务大局成效显著。在全省基层法院2009年度司法状况考评中名列第一,这是该院连续两年名列全省第一。2009年的两次法官队伍形象社会公众评价,均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队伍十二年来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一、稳步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71件,审结361件,结案率97.3%,为建设世界旅游精品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4件57人,已结33件56人,结案率为97.6%。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7件23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0人,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审结破坏旅游资源和旅游秩序的犯罪案件2件4人,为旅游经济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件,补偿被害方经济损失27 万元,有力保护了刑事案件受害人的经济利益。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4件,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4人,到校园开展法制讲座2次,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强化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纠纷。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1件,审结199件,结案率为99.01%,涉案标的3788万元。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64件,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审结合同纠纷95件,建立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权属、侵权类案件36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立案调解、诉讼调解、诉讼引导和判后答疑等工作,调解率达50.77%,撤诉率13.33%。 (三)推进行政审判,促进官民和谐。正确处理判决与协调的关系,把沟通协调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发挥非诉行政审查职能,及时审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支持重点工程、城市和景区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行政非诉案件21件,全部审结。对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共执结5件25.4万元,为该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权利兑现。运用财产报告令制度,促进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先后有38件执行积案的被执行人在收到财产报告令后将执行款全部交到法院。7位虚假报告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被依法处以司法拘留。强调执行和解功能,将强制措施和思想教育相结合、媒体曝光和法律宣传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领导及当事人亲友协助做工作,以和解方式结案90件,占结案总数的89.1%。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率为100%,给被执行人以强大的威慑力。全年新收执行案件64件,旧存44件,共执结101件,执结率93.52%,执结标的934.56万元,执行到位率93.33%。执行率和执行到位率分别比去年上升了8个和32个百分点。新收案件中有45件是在一个月内执结,逐步实现了执行工作的良性高效运转。 二、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提高队伍职业素质。积极开展争创“服务大局党委满意、案件质量上级法院满意、公平正义当事人满意、司法为民全社会满意、及时快捷游客满意”的“五满意”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外部形象。扎实推进审判纪律大整顿和六类案件大回访专项行动,狠抓思想建设,严整队伍作风。组织“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审判长”评比活动,选送法官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选派46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的岗位轮训和调训,2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其中1人考分居全市第一。 细化司法状况考评机制。制定《司法状况考评任务分解细则》,对司法绩效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分解。按照“一人一档,定期考核”的方法,建立司法状况电子考评档案。通过对已审结、执结的361件案件进行评查,优秀案件329件,占已审执结案件的91.14%;合格案件28件,占已审执结案件的7.76%;瑕疵案件4件,占已审执结案件的1.11%,无不合格案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去年的45.50天提速到41.77天。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紧抓廉政教育,强化廉政监督。把最高法院“五个严禁”悬挂在办公楼大厅内,在每个审判庭内张贴,在每个法官和工作人员办公桌上放置提示牌。在立案环节向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随案发放“五个严禁”监督卡385份,让当事人直接参与对办案人员的监督。设置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纪检组到宾馆、酒楼等餐饮娱乐场所巡查24次。对存在问题苗头的干警提醒谈话15人次,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3人次。 三、切实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合理使用司法救助专项经费。严格审查把关救助对象和救助程序,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共为15名特困当事人救助2.9万元。农民工邓师贵等7人在高云安置区工地做小工时,包工头庹万陆拖欠其工资及利息1万余元,下落不明且查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邓师贵的妻子又身患重病急需救治。我院从司法救助金中为邓师贵等垫付全部工资及部分利息,及时缓解了邓师贵面临的生活危机。 深入开展巡回办案活动。组织法官进社区、进景区、进村寨巡回办案,提倡“法官多跑腿,百姓少走路”,实行上门立案、现场开庭、就地调处,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巡回办案18次,审结民商事案件36件,其中调解结案3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0余人次。中湖乡裴某因与丈夫吴某发生口角,带着刚满周岁的儿子、8岁的女儿及数万元现金离家出走,吴某数次外出寻找妻子儿女未果,家里因此负债累累。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专门为吴某寻找妻子儿女,均未果。吴某向我院求助,请求帮助找回离散两年之久的儿女,并解除与裴某的婚姻关系。我院审判人员辗转常德、韶山、湘乡等地查找裴某的下落,巡回法庭立即就地审理双方的婚姻问题及子女抚养问题,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吴某终于找回离散两年的女儿,为我院送来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为民司法暖民心”的锦旗。 努力做亮旅游服务工程。完善旅游速裁法庭设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宗旨。建立电话、接访、上门等多种途径的立案机制,提供咨询、起诉、立案、调处、执行一站式服务,实行程序从简、调解为主的工作模式。4月17日,在吴家峪门票站游客集散中心设置2块提示牌,公布受案范围、工作方式、简要流程和联系电话,在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全天不间断地播放“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伴您游山水行天下”提示语。运用电话立案、软件速裁、手机三方通话主持调解、委托导游协调、银行转账兑现等新型办案方式,快速调处旅游纠纷。注重审判延伸服务,向每名当事人送发回访意见表,了解办案效果。“五一”、“十一”期间,在门票站、宝峰湖、金鞭溪等游客流量较大的景点开展巡回办案。旅游速裁法庭共办结涉旅游案件8件,调处旅游纠纷26起,全部是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结案、当天执行兑现。《中国旅游报》、《人民网》、湖南卫视公共频道等20多家媒体、网站共40余篇报道先后宣传推广该院的工作经验。 四、积极拓展监督渠道 坚持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百案”活动,邀请5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10件案件的庭审。15名人大代表应邀参加该院在中湖乡组织的巡回办案活动,18名人大代表参加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提出意见、建议9条,已全部整改到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的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0%,调解率达70%,平均审限为28天。代表、委员评议庭审活动满意率为98%。 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管理工作,向人大新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5人,使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9人,占全院审判人员的60%。完善岗前培训,举办庭审观摩。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有代表性案件26件,参与执行5件,较好地发挥了他们的监督作用。 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积极推行“阳光审判”,确保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9月,正式开通武陵源区法院门户网站,全方位展示审判、执行工作,使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诉讼程序有了直观的了解。在网站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11份,上网率达31%,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87%。
来源:武陵源法院 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