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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中院刑庭狠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效果好
作者:詹恒清 丁光辉  发布时间:2010-06-25 09:45:18 打印 字号: | |
  为最大可能地化解矛盾,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张家界中院刑庭以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为指导,充分借鉴外地法院先进经验,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列为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是重点部署安排,明确工作重心。在学习贯彻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的庭务会上,明确提出穷尽一切手段,尽最大可能促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要求审判人员对调解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具体措施,围绕调解所做的工作都应记录在卷,调解工作的成效将被视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是充分借鉴经验,创新调解手段。中院刑庭就刑附民案件调解工作专程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基层法院介绍刑附民案件调解工作意见及经验介绍,针对一些特定情形、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分析,总结、完善调解工作方法。在以往的充分吃透案情、合理整合资源、把握调解时机、抓住“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三个环节等有效工作措施的基础上,聚合集体智慧,倡导能动司法,创新了“深挖案件背景找突破口、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抓结合点、着力感化双向引导掌衡平度、注重及时兑现促成功率”等调解手段,以全力促进案件调解成功。

  三是打造“三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其一是领导负责主动制。强调庭长、副庭长指导有力,工作靠前,切实加强调解督促和指导,对重大疑难案件主动承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其二是办案人员互动制。强调团结协作,注重沟通配合,确保调解工作齐头并进。其三是社会参与联动制。积极邀请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调解,调动综合力量,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避免矛盾扩大深化。张立跃故意杀人案的承办法官从3月22日起一周内先后五次奔走于被害人及被告人住处,调解成功后,又亲自将赔偿款送到被害人家中,并陪同被害人亲属将钱款存进当地信用社,他们真诚的工作热情、细致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及旁观村民的一致肯定和交口称赞。
来源: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张政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