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广东省坪石监狱派出政委等一行三人专程来到桑植县法院,就该院于年初提出的一项司法建议通报处理结果,并表示将改进管理方式,对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公务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去年12月,桑植县法院凉水口法庭受理尚某与黄某离婚一案。因案件当事人黄某为服刑在押人员,法庭办案法官一行三人前往黄某服刑监狱——广东省坪石监狱调查取证和开庭。但坪石监狱拒绝协助法院依法调取有关黄某的刑事判决书复印件,排斥法官依法执行公务,将办案人员列为罪犯的亲属会见。同时,违法限制被告黄某的民事权利,将开庭地点随意安排在犯人共同会见亲友的公共场所,且采用隔窗单线通话,严重影响依法开庭。桑植法院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依法向广东省司法厅提出并送达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广东省坪石监狱副监狱长杜某及狱政管理科余某刁难法官,妨碍开庭的违法行为予以调查处理。同时将司法建议书抄送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广东省坪石监狱收到司法建议后,十分重视,马上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着手进行整改。在通报会上,坪石监狱政委代表监狱诚恳地向桑植法院表示了歉意,通报了监狱的整改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表示将以此为戒,进行认真、深刻的反思,积极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工作,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