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和法官公正执法形象,增强司法公信力,经张家界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从3月份开始,用6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法官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三同”办案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检查清理2009年以来“三同”办案的情况,对当事人有投诉反映的或者能够找到当事人的,合理退赔当事人相关费用。
二、制定禁止法官、执行人员等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三同”办案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应的办案经费保障措施。
三、完善对法官、执行人员等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三同”办案的监督措施,预防和杜绝“三同”办案现象。
四、及时纠正和查处顶风违纪“三同”办案的案件。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安排6个月左右时间,从3月上旬至9月上旬,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阶段(3月上旬至3月底)。3月8日,召开全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会议,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3月底以前,各基层法院结合本院实际,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动员工作。
2、学习阶段(4月上旬至4月底)。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市中院《关于严禁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三同”办案的规定》等,明确纪律规范,提高自律意识。
3、检查阶段(5月上旬至5月底)。检查清理2009年以来“三同”办案的情况,对当事人有投诉反映的或者能够找到当事人的,合理退赔当事人相关费用,消除影响。特别是要通过检查清理环节让每一名干警都认识到与当事人“三同”办案的危害性,自觉抵制“三同”办案行为。
4、整章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底)。结合本单位过来存在“三同”办案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规定,使具体规定要在本单位具有可操作性,真正成为能够实施和遵守的规范。同时,禁止“三同”办案以后,必须在办案经费方面给予全面的保障,各单位要修改和调整包干经费使用办法,确保办案经费及时到位。
5、总结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在这一阶段,要对前期检查清理出来的“三同”办案情况给予分类处理,作出结论;要及时办结顶风违纪“三同”办案的案件,以典型案件引导、教育干警,预防同类案件的再度发生。为使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投诉举报。
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744-8283810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